餐饮合作合同模板汇总5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餐饮合作合同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餐饮合作合同 篇1甲方:广州市XX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同意在号合作开设XX餐馆,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特签订合作合同如下:
一、上述地址合作期为年,自200年月日至200年月日止。
二、上述地址总投资由乙方单方全付,包括租金、工人工资、装修费、所有设备等所有费用;合作期满后店铺及设备属于乙方所有。
三、乙方须付甲方加盟费人民币伍万元;签订合作合同当天乙方即付甲方启动资金人民币贰万元,其余可在店盈利每月付人民币壹万元。
四、双方签约后,甲方有专门班子协助乙方筹建门店,提供:
1、有偿:门店设计图纸及广告内容(也只有甲方负责设计);物料、器具、服装样品。
2、无偿:《XX营业手册》一套;物资采购计划;对加盟门店的主要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考核,使其工作能力达到开业要求。
五、工人工资在营业额的15%内甲方有权调整。
六、乙方在以下情况须向甲方支付管理费:
1、每月店的营业毛利率达40%至44%,乙方付甲方管理费为当月营业额的3%;
2、每月店的营业毛利率达45%至46%,乙方付甲方管理费为当月营业额的5%;
3、每月店的营业毛利率达47%以上,乙方付甲方管理费为当月营业额的6%;
七、每月的净利润属于乙方。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餐饮合作合同 篇2甲方:
乙方:
为了结合双方优势,共同致力于开创连锁餐饮经营,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合作意向上达成一致,结为合作伙伴,现就双方合作的具体事宜及双方的权力与义务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合作宗旨
共同开创连锁餐饮经营事业
第二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连锁餐饮产品的研发;连锁餐厅的筹措、设立、经营、推广、管理;
第三条合作期限
本合同生效时起至 止,并仅限于双方共同设立的前两家实体餐厅
第四条合作方式
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乙方以委托顾问的方式为甲方提供餐厅食品的研发、连锁餐厅的设立筹备等;
甲乙双方以合伙关系,共同经营管理连锁餐厅第一间及第二间实体餐厅。甲乙双方根据产品研发和连锁餐厅的设立进度分期分批进行投资。具体如下:
1.设立第一家实体餐厅时: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90%.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10%.
乙方该期出资由甲方无息出借给乙方。待该实体店铺盈利时,从乙方盈利分配所得中直接扣除后返还给甲方。
2.设立第二家实体餐厅时: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90%.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10%.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实体店铺设立前 日内交齐,乙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对第二家实体店铺不享有合伙人权利,不能参与该实体店铺之盈利分配。
3.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
① 向乙方支付5000元/月的研发经费,该经费包含产品研发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通讯费、车船费、材料费、厨具器具费等;
② 向第三方购买相关餐饮核心产品之原料、配方,享有该产品配方之所有权,并有权不向乙方披露;
③ 组织餐饮产品研发,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④ 连锁餐厅之经营权、商标权、产品之所有权等为甲方享有;
⑤ 负责确定连锁餐厅的品牌、定位、logo设计,并享有其所有权;
2、合伙期间各项决策由甲
乙双方按照出资比例进行表决确定。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利义务为:
① 对外以合伙名义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 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③ 组织餐饮产品的'研发,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④ 实体餐厅设立后,享有5000元/月的工资;
⑤ 支付合伙债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
①负责策划连锁餐厅之定位,设计连锁餐厅品牌、logo;
②负责餐饮产品之研发、改进,并将所得之产品配方披露给甲方,甲方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③负责餐厅烹饪设备的规划、设计,实现烹制设备的标准化;
④定制餐厅产品材料选购、加工、配送的各项标准和流程,将食品加工从厨房中分立出来,实现后勤生产的标准化;
⑤负责定制餐厅各级管理、各项工序、各种操作的标准及岗位流程,将餐厅操作有序且量化,实现餐厅操作的标准化;《1》《2》《3》
⑥乙方提交的各类规范规程、岗位手册、策划设计方案、技术成功等的所有权、着作权归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⑦乙方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其顾问职责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支付的委托顾问费,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合伙期间
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实体餐厅设立后,享有5000元/月的工资;
②乙方应当尽职尽责负责店铺之经营管理,将其多年管理连锁餐厅之经验应用到合伙实体餐厅之运营中,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负责餐饮产品之研发、改进,并将所得之产品配方披露给甲方,甲方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负责连锁餐饮产品的定位、包装设计;
负责餐厅的选址、定位、外观设计、室内布置、成设、装潢,构建餐厅卫生、健康、温馨的外部形象,建立良好的就餐环境;
负责餐厅及其经营产品的宣传与推广,定制餐厅的宣传口号、定期策划促销活动,积极开拓市场,努力使餐厅及产品获得客户的满意和认可;
负责餐厅员工之招募、录用、培训、考勤、管理,制定员工岗位手册,营造融洽的劳资关系,调动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尽忠职守;
定期向甲方汇报 ……此处隐藏1405个字……管理;
③ 餐厅设立后,享有20xx元/月的工资;
④ 支付合伙债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①参予经营管理;
②餐厅设立后,享有20xx元/月的工资;
③负责会计职务。
第六条 合伙期间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利润为餐厅的总收入减去总支出后的盈余,产品折旧年限不能超过三年。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双方的出资额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合伙期间入伙、退伙、出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双方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合伙第一年内不得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一月告知对方并经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3.出资的转让:在合伙期限内,可以原出资额为限将其在合伙中的出资转让给对方或者第三人。
第八条合伙的终止及事项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而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②双方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比例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一方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九条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餐厅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敦煌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 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订立双方签字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xxxx年xx月xx日
餐饮合作合同 篇5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为弘扬中华美食,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推广“xx”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协议中甲乙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于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
第二条: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具有代行对方任何行为的权利。任何一方的职员不是对方的雇员,也不是对方的代理人。任何一方对对方及其劳动关系和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双方进行合作,甲方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1、 认同格兰仕文化;
2、 能按照双方商定的装修方案进行装修,能按照乙方的要求制作门头、灯箱、喷绘等广告设施。
3、 能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的开店手续和证明。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支持:
1、 合同期间一次性免收美食店加盟费50000元;
2、 乙方不参与甲方xx店经营;
3、 乙方无偿提供格兰仕xx店店面形象标识、设计方案及其相关指引;
4、 乙方(含乙方指定的食品公司)有义务提供xx菜系配方及技术支持;
5、 乙方无偿提供格兰仕微波炉一台;
6、 合作期间内,甲方如果需要在店内增加微波炉、电磁炉、空调、电饭煲等电器设备,乙方有义务以出厂优惠价提供以上系列产品(需向xx项目组提出书面申请);
7、 乙方提供的电器产品在国家规定的三包期内,提供免费的维修服务;
8、 乙方制作部分关于xx宣传单页、海报;
9、 乙方在媒体上对xx店给予宣传推广;
10、 其他事项:
第五条:甲方应该尽到如下义务:
1、 合法经营,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
2、 合作期间甲方承担店内、店外装修设计(参考《格兰仕xx店专业指南》);店内桌面菜单,桌面立牌可参考《格兰仕xx店专业指南》及附件;
3、 店内须增设价格适中的xx菜系(不少于10款菜式)供顾客选择,并在此基础上积极推广xx,开发适当特色的xx新菜系;
4、 店内须积极推广光波炉的消毒杀菌功能,倡导绿色环保;
5、 根据双方协商的结果,在店内张贴乙方有关xx的宣传品,并根据需要更换xx宣传品;
6、 将乙方提供的微波炉摆在店内使用,有条件的可摆在醒目位置,并能让消费者容易识别为GALANZ产品;
7、 应在店内醒目位置设立“格兰仕光波炉消毒专区”,有醒目的宣传品,并且尽可能在顾客面前用光波炉现场消毒;
8、 双方协议维护乙方提供的微波炉产品,不得挪做它用,更不得单独出售、转让、赠于、质押。
9、 其他事项:
第六条: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乙方不定期对甲方微波炉美食店的门头、灯箱等物品的使用进行抽查,甲方应给予配合,对不合格的地方应该根据乙方的要求进行整改。
第七条: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xx年后,甲方若无违法本协议的情况出现,微波炉及乙方提供其他产品的所有权转移至甲方。
第八条:甲方经营的“xx店”,若出现以下情况,乙方可无条件的收回微波炉和其他物品:
1、 甲方经营过程中,出现有损乙方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利益、商誉)的情况;
2、 自本协议成立之日起未满xx年,甲方美食店停止经营的;
3、 己方未将乙方提供的微波炉用于本协议规定的用途;
4、 甲方和乙方的竞争对手进行有关宣传、联合销售等行为时。
第九条:若甲方转让xx店,必须将微波炉一起转让,并且保证微波炉继续在美食店内使用,保证门头、灯箱设施不变。该转让包括但不限于实际经营者的变更、营业执照的变更、经营地址的变更等。
第十条:不可以抗力处理:
如果甲方经营的xx店因拆迁、建筑物改造、整体规划变更等行为导致不能经营的,若经营期限未满三年,甲方应退还乙方微波炉;
第十一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若在协商开始后15天内未能解决,双方同意将纠纷提交乙方住所地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三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有效期为xx年。
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公章: 公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