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锈钢扶手承包的合同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不锈钢扶手承包的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不锈钢扶手承包的合同1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承包单价:详见预(决)算表开工日期:竣工日期:20xx—6—26总历工期:30天(如增加工程量或施工有误,工期照常延期)
a)质量等级:合格
b)质量评定仲裁部门名称:业主方、监理方等部门
承包单位:昆明泽盛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第二条工程款支付:
总造价约580米X单价769元=446136元,工程合同签订预付,完工后一次性付清尾款。
第三条图纸及工程验收
1、图纸提供日期:
2、图纸提供套数:一套
3、工程验收时间:
第四条甲方驻工地代表:汤继斌
甲方负责水、电,费用,协调其它单位关系。
第五条乙方驻工地代表:叶刚
乙方在施工期间不得随意停工,如造成工期延误,后果自行承担。
第六条施工方案及施工工艺:
所有材料需报甲方会同监理及业主审批和备案
第七条结算方式:
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第八条违约责任:
按合同法条款执行(损坏甲方材料照原价赔偿)
第九条争议
1、仲裁机构:当地人民法院
2、争议解决程序:协商—诉讼
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或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国家建
设部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例》执行。
第十条合同份数:一式二份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证件:法人证件:
电话:电话: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不锈钢扶手承包的合同2
发包方:
承包方:
甲方将 工程于 年 月 日发包给乙方,采用包工包料方式进行施工,为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助及分工明确,互惠互利等原则,根据本工程具体情况特商定如下,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内容:
二、承包价格:
三、双方责任: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方便的施工电源、材料堆放库房及场地。
2、甲方应为乙方协调社区的施工负责人员及电工等相关人员。
3、甲方应在施工现场安排工程监理以便乙方精心施工并对乙方提供的材料把关后进行施工,雨雪天和变更工程应顺延工期。
4、乙方应为甲方精心施工保质保量。
5、乙方应爱护社区的公共设施及公共卫生,遵守社区的规章制度。
6、乙方在材料进入工地后经甲方验收安置。
7、乙方施工人员应听从甲方负责人的安排及指导否则有权停工。
四、工程质量及验收:
工程应按国家颁布的工程施工细则进行规范施工,按工期完工后待甲方验收合格后三个工作日付清全部工程款,否则双方将进入司法程序。
五、结款方法:
材料进场后付款 %,安装后付款 %,验收合格后付款 %,及元整, %剩余款项总体交工后三个工作日内全部结清,如不能按时付给工程材料款,乙方将无法正常施工并有权退离施工场地。
六、工程期限:
七、合同内未尽事宜达成共识后方可继续施工,望甲乙双方共守诚信以便工程顺利进行及其愉快合作。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竣工后,甲方付清全部工程款自动失效。
甲方(发包方) 甲方法人:
乙方(承包方) 乙方负责人:
年月日
不锈钢扶手承包的合同3
发包方(甲方):
承揽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工程要求:梯间扶手尺寸按图纸(或者原有样板)制作安装,焊接处圆滑,纹路清晰,无明显台阶。焊点抛光处理,保证焊接牢固,不能有松动现象。坡口结合紧密,无明显缝隙,衬管间距均匀,无明显差异。玻璃围栏要求与梯间扶手一样,尺寸按提供的图纸加工。
二、工期 30 天,如果因施工现场其他因素造成工程无法进展,工期顺延。
开工日期: 年 竣工日期:
三、合同价款:
窗护栏、扶手栏杆元/米,景观玻璃栏杆/米,数量以完工验收实际量为准。乙方应提供甲方材料发票,具体见报价单
四、工程款支付:
1、本工程没有预付工程款,按月进度完成产值的60%支付工程款,待竣工验收合格后,并达到合同规定的各项标准和要求,经审计完成后付到总工程款的95%, 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五、文明生产
1、按政府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统一标志,现场施工时须按政府有关规定和甲方要求,物料摆放整齐、有序、及时清理和运走自己在施工中的垃圾,雨季施工时,须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积水。
六、 双方责任:
1、乙方必须按时完成整个工程,保证工程质量,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必须按照有关规章制度施工作业,加强安全措施,服从工地统一指挥,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己负责。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水电。
七、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撤销或不履行合同,否则,违约方向守约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5000.00元,并承担由此结合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其他违约责任按《经济合同法》执行。
八、解除合同纠纷方式:
双方友好协商,向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原告方所在人民法院起诉等。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合同附加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
甲方:(章)
代理人:
电话:
日期: 乙方:(章) 代理人: 电话: 日期:
不锈钢扶手承包的合同4
甲 方(发包方):泸州永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乙 方(承包方):昆明泽盛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ZAS-002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承包范围: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承包单价: 详见 预(决)算表 开工日期:竣工日期: 20xx-6-26总历工期:30天 (如增加工程量或施工有误,工期照常延期) a) 质量等级:合格
b) 质量评定仲裁部门名称:业主方、监理方等部门
承包单位 昆明泽盛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第二条 工程款支付:
1、 总造价约580米X单价769.2元=446136.00元,工程合同签订预
付,完工后一次性付清尾款。
第三条 图纸及工程验收
1、 图纸提供日期:2、 图纸提供套数:一套
3、 工程验收时间:第四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汤继斌
甲方负责水、电,费用,协调其它单位关系。
第五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叶刚
乙方在施工期间不得随意停工,如造成工期延误,后果自行承担。
第六条 施工方案及施工工艺:
所有材料需报甲方会同监理及业主审批和备案
第七条 结算方式:
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第八条 违约责任:
按合同法条款执行(损坏甲方材料照原价赔偿)
第九条 争议
1、 仲裁机构:当地人民法院
2、 争议解决程序:协商—诉讼
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或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国家建
设部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例》执行。
第十条 合同份数:一式二份
甲 方: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证件:法人证件: 电 话:电 话: 日 期: 20xx-5-25 日 期: 20xx-5-25
不锈钢扶手承包的合同5
发包方(甲方):
承揽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工程要求:梯间扶手尺寸按图纸(或者原有样板)制作安装,焊接处圆滑,纹路清晰,无明显台阶。焊点抛光处理,保证焊接牢固,不能有松动现象。坡口结合紧密,无明显缝隙,衬管间距均匀,无明显差异。玻璃围栏要求与梯间扶手一样,尺寸按提供的图纸加工。
二、工期30天,如果因施工现场其他因素造成工程无法进展,工期顺延。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三、合同价款:
窗护栏、扶手栏杆 元/米,景观玻璃栏杆 /米,数量以完工验收实际量为准。乙方应提供甲方材料发票,具体见报价单
四、工程款支付:
1、本工程没有预付工程款,按月进度完成产值的60%支付工程款,待竣工验收合格后,并达到合同规定的各项标准和要求,经审计完成后付到总工程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五、文明生产
按政府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统一标志,现场施工时须按政府有关规定和甲方要求,物料摆放整齐、有序、及时清理和运走自己在施工中的垃圾,雨季施工时,须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积水。
六、双方责任:
1、乙方必须按时完成整个工程,保证工程质量,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必须按照有关规章制度施工作业,加强安全措施,服从工地统一指挥,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己负责。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水电。
七、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撤销或不履行合同,否则,违约方向守约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5000元,并承担由此结合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其他违约责任按《经济合同法》执行。
八、解除合同纠纷方式:
双方友好协商,向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原告方所在人民法院起诉等。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合同附加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
甲方: (章)乙方: (章)
代理人: 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