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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月实施方案

时间:2024-02-18 12:47:15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月实施方案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月实施方案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月实施方案【1】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xx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建质函[xx]91号)精神,为确保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总体部署和各项要求,以宣传贯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为内容,以建筑施工人员为对象,普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推进建筑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推进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及范围活动主题为:关爱生命、安全发展。

活动范围是: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和本省范围内的在建工程施工现场。

三、活动时间及安排 xx年6月1日至30日。

6月份的第一周为“安全生产宣传周”,重点宣传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等。

第二周为“安全生产科技周”。

第三周为“安全生产咨询周”,进行安全生产咨询活动,6月14日举行安全生产咨询周启动仪式,6月18日为建筑施工安全咨询日。

第四周为“应急预案演练周”,由各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四、活动形式及内容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由三个层面组成。

(一)全省统一组织活动

1、6月上旬,组织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宣传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等。

2、在省级媒体上办一期专刊,宣传全省建设系统近年来在安全生产方面取得的成绩,报道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

3、6月14日,省安委会组织全省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周启动仪式。

4、6月18日,组织全省建筑施工安全咨询日活动,省局将联合南京市建委和南京市建工局开展现场咨询活动。

(二)市、县建筑主管部门组织活动

1、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市、县建筑主管部门开展送安全知识到基层、安全施工宣传进工地活动,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项目“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活动。

2、组织开展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6月份是我省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排查整治阶段,各市、县建设(筑)主管部门要按照《关于开展全省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建管质〔xx〕33号)的要求,对所辖范围内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进行打击治理。

3、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咨询日活动。

6月18日,各市、县建设(筑)主管部门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组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长廊图片展,设立咨询台,发放建筑施工安全宣传资料,组织专家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

(三)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组织活动

1、开展全员安全教育日活动。

各施工单位或工程项目部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场地或空间,采用标语、海报、横幅、广播、影像、实景模拟、实物展示、图片展览、工地安全生产宣传专栏等多种形式,向建筑从业人员传播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营造良好的宣传教育平台和舆论氛围。

6月18日各施工单位或工程项目部统一开展安全教育日活动,组织一线建筑工人,结合“三级教育”,对农民工,特别是新进场、新上岗的农民工开展施工安全应知应会知识讲座,将防护救护、逃生自助、基本操作技能等作为重点内容,采取案例教学、影像等农民工喜闻乐见的方式,使农民工安全教育真正取得实效。

各施工单位也可以根据施工计划安排调整安全教育日的活动时间。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结合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开展以防范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使用为重点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3、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和文明工地创建活动。

对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标准》,

4、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应急演练。

进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完善相关应急救援预案,增强企业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能力。

5、组织开展“八个一”活动。

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知识讲座,组织职工阅读一本安全生产书籍,观看一场安全生产题材的影视宣传片,收听一次安全生产题材的广播,树立一个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科普知识展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提一条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等等。

五、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工作。

各市、县建设(局)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以倡导安全文化,落实安全责任,加大源头治理,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目标,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和计划,精心部署“安全生产月”活动。

2、注重实效,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要紧紧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活动主题,充分利用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论坛、知识竞赛、演讲、读书活动和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加强安全生产理论研究,积极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

要认真组织好6月18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的相关活动。

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要及时报道,推广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搞好舆论监督,努力营造全社会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氛围。

3、采取措施,加强对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各市、县建设(局)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强对建筑施工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特别是对项目工长、施工队长、班组长等农民工骨干人员的培训,发挥他们的“传帮带”作用,帮助广大农民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要加强对三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管理能力;要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促使其熟练掌握关键岗位的安全技能。

要充分发挥施工企业的主体作用,督促引导施工企业结合生产实际,通过 ……此处隐藏5956个字……等到违法行为。

5、消防安全方面。

加大对宾馆、饭店、商场、学校、医院、游戏娱乐、网吧等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以及“三合一”、“多合一”容易发生火灾事故的场所的排查整治力度,严防发生群死群伤事故;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实施重点监管。

6、建筑施工方面。

督促工程的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及工程监理单位等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排查建筑施工、公共交通、市政等 乡镇安全生产工作月活动方案第2页

企业安全隐患,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特别是对现场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要加强安全整治;认真落实长大隧道施工防范坍塌、涌水、突泥、瓦斯爆炸事故和其它有害放射性元素措施。

7、特种设备方面。

加强对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维护保养和压力管道、气瓶的普查登记的检查;加大对工厂使用的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锅炉、危化品生产和储运单位涉及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各类气瓶充装单位,交通枢纽和宾馆、饭店、购物中心、学校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检查和整治,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8、学校方面。

重点防范交通、坍塌、踩踏、火灾等事故,全面落实学校安全防范措施。

所有学校在秋季开学前都要组织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

9、水利设施方面。

加强对水库、大型拦河水闸工程、堤防工程、水电站等的安全整治。

特别是要加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凡水库大坝廊道、护坡存在裂缝、渗水渗浆和老化,输水和泄洪建筑物存在裂缝、气蚀、破损和变形的,要抓紧进行整治。

同时要完善水库大坝安全监测、水雨情测报通信预警设施。

10、发电方面。

加强对特种设备和压力容器的安全质量检验检测、维护管理和鉴定;加强对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测、补强加固和缺陷治理;加强对并网电厂涉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监控系统、励磁系统和调速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等设备的安全检查;完善火灾报警系统、灭火系统、安全出口、厂内消防通道等;落实恶劣气候等自然灾害和迎峰度夏安全生产措施。

11、电网方面。

加强对电网一次、二次设备的安全运行和防火、防雷电设施以及重要用户供电的安全管理;全面落实预防恶劣气候等自然灾害和迎峰度夏的安全供电措施。

(三)扎实开展第二次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

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安委会《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第二阶段综合督查的通知》(桂安委[20xx]30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来政办电[146]号)和《**瑶族自治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金政办发[20xx]89号)精神,做好迎接市、县安委会百日安全督查组到我乡开展督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标志、散发安全生产资料等形式,在大型群众聚集活动等时间和场所,大张旗鼓地开展安全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安全宣传舆论氛围,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安全生产知识和常识。

抓住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以案说法。

五、活动时间安排

1、动员发动:9月29日-10月1日。

各村民委、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方案,充分调动各村民委、各部门的能动作用,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做到家喻户晓。

2、活动时间:10月2日-31日。

各村民委、各部门、各单位在本村民委、本部门(本行业)扎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月”活动。

六、督查时间安排

活动期间,县政府将派督查组深入各乡和有关单位进行督查,具体时间和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村民委、各部门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这次“安全生产工作月”活动作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保证各项活动所必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到位。

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亲自深入一线开展督查。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责,组织开展好本单位各项活动。

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团结协作。

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分析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上报工作。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

各村民委、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精神,明确活动重点内容、要求和责任,要建立和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逐项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妥善制订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改。

各有关部门要将“安全生产工作月”活动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政府,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促。

对在活动期间因责任不落实、推诿扯皮、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或者在所辖地区和行业发生严重影响的群死群伤安全事故的村民委和有关部门领导,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视情节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三)突出重点,全面深入。

为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月”活动取得实效,活动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现场督查指导、狠抓落实。

既要全面发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又要着重检查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地方、行业和企业,特别是非煤矿山、交通运输、消防、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要着眼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致力于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对检查、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指导、督促企业分析问题、研究对策,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及时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四)广泛宣传,形成声势。

各村民委、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要结合“隐患治理年”活动,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月”活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要注意发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加以总结推广,运用典型推动工作。

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鼓励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弄虚作假行为,对活动开展不认真、走过场,或者督查不力的单位和部门,要予以通报批评或公开曝光。

(五)加强沟通,及时反馈。

“安全生产工作月”活动期间,各村民委、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信息稿件的报送工作,要安排专人负责活动期间的信息整理和报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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